摘要: 被控以庞氏骗局方式欺诈投资人的多伦多投资顾问唐炜臻(图),被监禁900多天之后于今年7月中旬获准假释。但他仍然对自己所获判决不服而向安省上诉法院上诉,昨日上堂后被告知,此案被押后至下月5日再继续进行。 ...
列举3大理据 唐炜臻上诉押后审 据明报专讯,被控以庞氏骗局方式欺诈投资人的多伦多投资顾问唐炜臻(图),被监禁900多天之后于今年7月中旬获准假释。但他仍然对自己所获判决不服而向安省上诉法院上诉,昨日上堂后被告知,此案被押后至下月5日再继续进行。 唐炜臻昨日上午去到位于皇后西街(Queen Street West)夹大学路(University Ave.)的安省上诉法院,就自己被判金融欺诈罪名成立的判决提出上诉。 他表示﹕“我的上诉理由有3个。第一是我被以(欺诈)刑事罪名审讯时,没有代表律师,这不符合法律程序。没有合法的法律程序,所得出来的判决当然也是不合法的。第二是证监会没有证据。俗话说抓贼要抓赃,他们说我是金融欺诈,骗投资者的钱,那作为赃款的钱在哪里?有多少?他们又说不出来,只好虚构了280万元出来。但那是公司的运营费用,是正常开支。第三是证监会所提供的证据不应该被法庭采纳,因为他们派出的律师不是持中立的立场,对我有偏见,所以,证监会提供的证词不应该作为呈堂证供。” 唐炜臻表示,他的投资公司停止交易,并非是他做不好,而是受当时的金融海啸冲击而发生的情况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