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去年2月6日,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提交了C-24法案,在今年6月11日,加拿大新入籍法已全面正式生效。新入籍法对居留时间、语言文化等门槛都有提高,入籍造假将遭严惩。 ... ...
去年2月6日,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提交C-24法案,对入籍法进行重大改革,这也是加拿大入籍法自1977年开始实施以来第一次全面修订。部分条例从2014年8月1日起已正式生效。据加拿大移民局官网消息称,今年6月11日,加拿大新入籍法已全面正式生效。2015年6月11日及之后收到的入籍个案,加拿大移民部将使用新的标准进行审批。 据记者了解,新入籍法主要从居留时间、入籍资格、监管力度、审批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改革,在提高申请人入籍门槛的同时,也减少了处理入籍申请审批的程序(3个程序减至1个),并赋予入籍官更多合理权利,大大提高审批效率。 变化一 居留时间延长 六年内住满4年,每年一半时间在加 新入籍法规定,公民入籍所需的居留时间,由原来的“4年内须住满3年”延长至“6年内须住满4年”,而且在纳入计算的4年内,居民每年在加拿大境内要居住超过183天。 此外,新法还取消了非居民居住时间可部分折算成入籍居住时间的条款,也就意味着,申请人在未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期间,在加居住的时间不能再继续按1/2折算成入籍居住时间。 延长居留时间,旨在放缓新法正式实施后的新入籍申请个案的增加速度,是从“源头”控制个案积压状况的举措之一。 变化二 入籍资格强化 语言文化都要达标,还得有交税记录 此外,新入籍法加强了入籍资格要求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 其一,参加入籍考试的年龄范围从原来的18岁—54岁,拓宽到14岁—64岁,而且申请人必须在语言(英语或法语)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标的情况下,方有资格入籍。 其二,现行法律对入籍申请人无任何税务要求,但新法规定,只有在6年中的4年里有加拿大税务记录的人才有申请入籍的资格。 其三,新法不允许任何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申请入籍,而旧法仅禁止有加拿大刑事记录的人申请入籍。而且,新法规定,拥有双国籍的加拿大公民,如果卷入和加拿大敌对的武装冲突,或被法庭裁定从事恐怖活动、间谍活动等,其加拿大国籍会被取消。而永久居民如果卷入这些活动,入籍申请也会被拒绝。 对此,入籍资格的强化,除了可以减少申请积压,还有利于加拿大政府筛选出更优质的新入籍人员。“从另一个角度出发,新移民若想在加拿大生活、扎根,满足以上入籍要求,其实有利于了解当地的文化历史,让自己具备较好的语言能力,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。” 变化三 实施入籍监管 入籍造假罚款升至10万加元 加拿大新入籍法在提高入籍门槛的同时,也更加注重保护合法入籍申请人的利益,开始对申请人入籍的过程实施监管。 新法对入籍顾问(代理人)进行监管,以确保申请人入籍申请过程符合相关规定,而旧法对申请人的入籍过程无任何监管措施,且对造假没有进行有效管控。而且,新法对入籍造假的惩罚措施更加严格,从原来的“1000加元罚款和/或入狱1年”,更改为“10万加元罚款和/或入狱5年。” 变化四 新增“亲和条例” 部分人可重获加拿大国籍 当然,在各种严格之外,新入籍法也不乏一些“亲和条例”。 例如,对于因各种历史原因失去国籍的加拿大人,新法案建议分别处理,部分人可以重新获籍。法案规定,1947年1月1日(纽芬兰省为1949年4月1日)以前出生在加拿大的人和在此日期前完成归化手续的人,以及他们的第一代子女,可以重获加拿大国国籍。 新法还设立了针对在加拿大军队服役人员的入籍快速通道,这也是旧法所没有的。 变化五 提高审批效率 移民部长获一票否决权 此外,新法赋予了加拿大移民部长“终审权”,即移民部长可以随时否决任何一宗入籍申请案,还授权移民部长定义完整申请文件及申请所需支持文件。同时,移民部长还被赋予“破格授予公民权”的权利。 新入籍法给予移民部长更大权力,让移民部长有权取消或给予国籍,结合“审批三部曲化简为一”、“增加450位经过专业训练的入籍加拿大申请决策专员”等新例可以看出,这也是加拿大政府简化审批结构,提高审批效率的举措之一。 提醒 想赶“末班车”的人暂无需过分忧虑 加拿大改革入籍法的主要目的之一,是加快入籍审批,减少申请积压。此时未能赶上旧入籍法,但想申请“末班车”的相关人士,暂时无须过于忧虑。 随着加拿大入籍审批结构的不断完善,加拿大入籍申请者将会大受审批效率加快的利好影响,更快地实现入籍目的。当务之急,是了解清楚在新入籍法的规定下,自己还需要填补哪些条件空缺,积极制定应对方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