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多市政府去年出台的一项政策规定,泊车时预付费用的泊车时间如果逾时不超过10分钟,泊车执法官都不会开罚单。但有报告指,上述新措施导致多伦多市府每年损失150万元的财政收入。 ...
逾时泊车不超10分钟免抄牌 致市府损失150万收入 据明报专讯,多市政府去年出台的一项政策规定,泊车时预付费用的泊车时间如果逾时不超过10分钟,泊车执法官都不会开罚单。但有报告指,上述新措施导致多伦多市府每年损失150万元的财政收入。 多市政府于去年4月在市议会上投票通过动议,将泊车时间的宽限时间(Grace Period)从5分钟延长到10分钟。 但多伦多警方出具报告称,此政策导致泊车告票的数量减少10%。 报告指出,「10%的比例相当于57,200张告票。按平均每张告票30元计算,再考虑到最后成功收取罚金的比例85%,这就相当于少了150万元的财政收入。」 但政府管理局主席,市议员安斯利(Paul Ainslie)表示,就算造成财政损失,他也不希望因此取消该项新政策。 「这项政策出台时是考虑得相当平衡,你不必担心看到一位泊车执法官站在咪表前,倒数你的泊车时间。我认为10分钟的宽限期是可以接受的,我当时就投了赞成票,我希望能继续保持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