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联邦政府2009年修改《公民法》,规定加拿大公民身份,只能传给在海外出生的第一代子女。有非国内出生的公民后代受修订影响,其在海外出生的儿子无法自动成为加国人。事主称修订有违公义,誓保儿子的公民资格。新例亦 ...
海外公民二代子女无法自动取得加籍 生不逢时遇修例 公民子无公民权 星岛日报据加通社报道,联邦政府2009年修改《公民法》,规定加拿大公民身份,只能传给在海外出生的第一代子女。有非国内出生的公民后代受修订影响,其在海外出生的儿子无法自动成为加国人。事主称修订有违公义,誓保儿子的公民资格。新例亦令他自觉是二等公民:「这种情况有违公义,更有可能发生在任何加拿大人身上。」移民部发言人表示,局方最优先处理「家庭类别」的永久居留申请,而当儿童获得居留权后,亦可马上申请入籍。 事主甘顿(Paul Compton)在苏格兰出生,5个月大时随父母回加国,之后一直长居国内。他30多岁时前往秘鲁利玛一间国际学校任教,期间结识了秘鲁籍的妻子。二人的大儿子在秘鲁出生,在新法生效前出生而自动成为加国公民,惟小儿子马特奥(Mateo)却在新法生效后几个月出生,按法例定义,由于他是第二代在海外出生的公民后裔,故无法获得公民身份。 他一直不知道新例内容,直到在2010年为小儿子申请加国护照「回国」被拒后,方惊觉儿子原来没有公民权。新例令他自觉是二等公民:「这种情况有违公义,更有可能发生在任何加拿大人身上。」 甘顿尝试在秘鲁处理事件不果,去年2月举家迁回安省,他和大儿子以国民身份入境,太太和马特奥则持旅游签证进入加国。他到后,马上按照联邦政府向受新例影响的国民作出的建议,替马特奥和太太申请永久居留权,惟至今申请仍未获批。 临时医保遭撤销震惊 更甚的是,马特奥所获的临时安省保健福利,被指是错误发出后遭撤销,令情况雪上加霜。甘顿表示,事件令他震惊,并反映出在他为儿子争取公民身份背后,隐藏着更大的问题。 移民部发言人表示,局方最优先处理「家庭类别」的永久居留申请,而当儿童获得居留权后,亦可马上申请入籍。安省卫生厅则表示,只有联邦公民、永久居民或「合资格领取OHIP的新来加人士」,方可享保健福利。 甘顿所属地区的国会议员,已把事件提交予公民及移民部部长跟进。甘顿希望能与部长会面,并要求政府基于人道立场,立即向马特奥授予公民权,并加快批核其妻的永久居留申请。 联邦政府在2009年引入新规例,一方面解决数以千计人士的公民身份,因过时法律条款而被撤销的问题;另一方面则要维护加拿大国家地位的价值,确保一直居住在海外的公民,无法把公民身份代代相传。 2009修订《公民法》 5类人士失公民资格 新修订的《公民法》在2009年4月17日实施后,谁不能成为加拿大公民? 1. 在1947年1月1日第一次《公民法》实施时不是公民的人; 2. 在加国出生时,双亲之一是外国驻加拿大外交人员,双亲又不是非加国永久居民或公民的人; 3. 成年后向加国政府宣布放弃加国公民身份的人; 4. 提供虚假资料而加国政府取消公民身份的人; 5. 本身海外出生,其父母是未有/已失去公民资格的加拿大人的人,以及本身是第二代或第三代在国外出生的人(包括未能保留国籍的人)。 资料来源:移民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