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一名印裔移民疑因不谙英语﹐糊里糊涂下与地产经纪签订买家代表协议(buyer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)﹐但在协议有效期内﹐却另找一名地产经纪进行买卖﹐并成功完成交易。当该经纪获2万元佣金后﹐印裔移民却被最先委 ...
移民换经纪买屋裁须付佣金 签买家代表协议书 有效期内转人遭追讨 一名印裔移民疑因不谙英语﹐糊里糊涂下与地产经纪签订买家代表协议(buyer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)﹐但在协议有效期内﹐却另找一名地产经纪进行买卖﹐并成功完成交易。当该经纪获2万元佣金后﹐印裔移民却被最先委托的经纪追讨1.2万多元佣金。事件闹上法庭﹐法官裁决指﹐协议内容虽然明显倾向经纪﹐但认为当中没有欺诈成份﹐故判经纪胜诉。 有地产经纪表示﹐准买家若英语水平有限﹐在签署任何合同时﹐应有懂得英语的亲友陪同下。买家有权决定代表协议书的有效期﹐以至指定买卖物业的类型及所在地区﹐这可助减少争拗。 事件中的印裔移民名叫Ajit Bains。他如今须将买的新屋按出﹐直至还清欠款为止。每月Bains透过律师支付经纪Charandeep Dhaliwal 300元﹐估计最快3年半后始能偿还所有欠款。 45岁的Ajit Bains早在1990年便从印度移民加国﹐但英语能力一直有限。4年前﹐他在朋友介绍下﹐联络上一名同是印裔的地产经纪Charandeep Dhaliwal﹐代他物识房子。 Dhaliwal几次带Bains睇屋﹐并提出买屋「柯化」(offer)﹐但最终都未能完成交易﹐未几两人关系转差﹐Dhaliwal更数月没再联络Bains。 Bains及后找了另一名经纪负责买屋事宜﹐并完成交易﹐巧合地该经纪与Dhaliwal均来自Homelife Superstars地产公司。当Bains第二名经纪获佣金后﹐Bains即被Dhaliwal追数﹐指Bains与他所签订的买家代表协议仍有效﹐理应根据协议支付其佣金。 但Bains表示﹐印象中没有签订有关协议﹐并要求Dhaliwal交出协议﹐但对方只愿交出协议的副本。该协议有效期为1年﹐并且有90日的延后期(holdover)﹐意即就算过了有效期的90日内﹐若买家透过另一名地产经纪完成买卖﹐仍得支付他佣金。 但Bains无法确定何时签订该协议﹐不排除提出「柯化」时﹐协议书夹在其他文件内﹐一并签署。Bains的儿子则认为﹐今次事件是因为父亲不谙英语。 事件闹上小额钱债审裁署﹐最后法官判Dhaliwal胜诉﹐并指没有理由相信他有诈骗行为﹔但法官同时指出﹐该协议明显倾向地产经纪的利益。 Bains父子输了官司后﹐向安省地产议会(RECO)投诉﹐但同样失败。地产议会不愿评论个别事件﹐但指当买家签署文件时﹐很难倚靠地产从业员来评估对方的英语能力。 不了解协议勿签名 Real Estate Investment Network的分析员坎贝尔(Don Campbell)说﹐准买家不应急于与经纪签署买家代表协议。若对方未有任何工作表现﹐便迫买家签署协议﹐买家应避之则吉。 加中地产投资总商会会长袁浩彬则表示﹐若准买家不谙英语﹐便应在懂得英文的人陪同下﹐了解协议内容﹐才签名敲定。 协议内容大致包括准买家的资料﹐以及买卖物业的期限。然而﹐很多华裔顾客不清楚的是﹐他们有权订定协议书的有效期限﹐又或所要物业的特定位置﹐例如指定某街某号的物业。在这情况下﹐将期限定在一至两周﹐亦十分合理。 当买卖在期限内不能成交﹐又或指定楼盘已经出售他人﹐协议即使未过期﹐亦会作废。 此外﹐准买家若想购入商住单位各一﹐又或在多市及万锦市各购一个单位﹐准买家有权签订协议书﹐委托两个律师分头行事﹐只要两者工作不会重叠便可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