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联邦创业企业家移民计划是加拿大移民部于2013年4月推出的一项实验性政策(pilot project),为期5年。申请这项移民的人士必须具备4个基本条件:加拿大指定创业机构的支持和投资承诺、申请者本人必须是创业企业的拥有 ...
申请者必须具备4个基本条件,须通过语言测试 联邦创业企业家移民计划是加拿大移民部于2013年4月推出的一项实验性政策(pilot project),为期5年。 申请这项移民的人士必须具备4个基本条件:加拿大指定创业机构的支持和投资承诺、申请者本人必须是创业企业的拥有者、通过基本的语言测试要求,及有足够的移民安居生活来源。 移民部表示,一个人持有一个富有创意的企业创业计划还不够,这个商业计划必须得到一个加国政府指定机构(Designated organizations)的认可和投资承诺。在这一移民项目中得到政府授权的机构主要分三大类:创业风险基金(Designated venture capital funds)、天使投资集团(Designated angel investor groups)及商业孵化器(Designated business incubators)。 需获最少20万创业基金 申请者必须在其申请资料中,提交上述机构中任何一家或几家联合支持其创业计划的认证书(Letter of Support)或是承诺书(Commitment Certificate),以证明其达到下列其中一项要求:申请者由一家或是多家风险基金公司获得最少20万元的创业基金支持,或是可以由天使投资集团筹集到最少7.5万元的创业基金,或是申请者创业计划被接受及纳入指定机构的商业孵化器项目。申请人不能以自己提供的资金代替上述要求。 第二项要求是申请者必须是创业企业的拥有者。具体规定是每一个创业项目可以允许五名企业主移民,他们每人在创业企业中拥有至少10%的投票权。 另外两项是对申请者个人的要求。一是每位申请者必须经过移民部授权机构的语言水平测试,并达到一定分数水平。另外一项是申请人必须提供财务证明,保证有足够自由支配的金钱支持本人及其家庭人员、依亲成员的安居和生活费用。移民部亦规定了安居费最低限额,四口之家的安居费用须达到22,603加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