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多伦多市巨型字母(Toronto Sign)自竖立在弥敦菲腊广场后﹐相当受市民欢迎。但一名品牌顾问突然入禀法院﹐状告多市市长庄德利﹑市议员科尔(Josh Colle)及汤普森(Michael Thompson)﹐声称巨型字母牌是他的构思﹐被对方 ...
多伦多巨型字母牌闹官司 品牌顾问入禀指市长2议员盗用构思 索偿175万元另75万惩罚性赔偿 据明报专讯,多伦多市巨型字母(Toronto Sign)自竖立在弥敦菲腊广场后﹐相当受市民欢迎。但一名品牌顾问突然入禀法院﹐状告多市市长庄德利﹑市议员科尔(Josh Colle)及汤普森(Michael Thompson)﹐声称巨型字母牌是他的构思﹐被对方盗用了他的意念后﹐却从未得到任何表扬。为此﹐他向上述三人索偿175万元﹐另加75万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。 提出索偿的巴罗(Bruce Barrow)表示﹐他于2013年获邀﹐向科尔陈述一份长达29页﹑名为“城市品牌”(CityBrand)的计划书﹐当中包括建议在弥敦菲腊广场竖立起巨型多伦多字样的牌子。 根据巴罗呈交法庭的诉讼书指出﹐当日他向科尔展示计划书内容时﹐双方都清楚知道计划书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﹐在未得到巴罗本人同意下﹐计划书的内容不能对外披露或起用。但2年后﹐计划书的内容与出现在弥敦菲腊广场的字母牌﹐竟完全相同。 巴罗声称﹐在2015年1月﹐他曾追问汤普森﹐市府会否采纳“城市品牌”计划书提出的概念﹐但未获回应。 至同年7月﹐在多伦多市举行的泛美运动会揭幕﹐巨型字母牌亦同时在弥敦菲腊广场上隆重登场﹐但其后所有有关巨型字母牌的宣传或说明﹐从未提及巴罗的名字。 多市政府如今的解释﹐字母牌的想法只是巧合地与巴罗的建议相同﹐但他觉得这个解释并不令人信服。 辛普森称﹐表面上﹐这个(竖立字母牌)主意很简单﹐并不是原创﹐因为美国荷李活多年前早已有类似的牌子出现﹐但事情并非表面这么简单。 巴罗的代表律师辛普森(John Simpson)表示﹐其当事人希望取回应有的荣誉及应得的补偿。 至于他的建议如何落入市府的经济发展及文化委员会人员手中﹐巴罗则不得而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