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曾签国际公约列刑事罪行 联邦推大麻合法化有阻滞(渥太华5日加新社电)根据新曝光的文件﹐联邦自由党政府要想兑现总理杜鲁多的竞选诺言﹐推行大麻合法化措施﹐就要在国际舞台上努力﹐找出国际接受的方式﹐因为加拿大是 ...
曾签国际公约列刑事罪行 联邦推大麻合法化有阻滞 (渥太华5日加新社电)根据新曝光的文件﹐联邦自由党政府要想兑现总理杜鲁多的竞选诺言﹐推行大麻合法化措施﹐就要在国际舞台上努力﹐找出国际接受的方式﹐因为加拿大是3份国际公约的签署国﹐那些协议列明﹐收藏和生产大麻均属刑事罪行。 杜鲁多计划将大麻合法化﹐规范和限制大麻供应﹐在加拿大已是一个复杂、争议大的计划﹐部分原因是它需要各省合作。 政府人员为总理杜鲁多准备一份简报﹐指出大麻合法化的问题。在国际层面﹐加拿大要找出途径﹐基本上通知各国﹐它如何履行合约义务。 加新社透过《资料索取法》﹐取得这份文件。渥太华大学(University of Ottawa)宪政和国际法专家门德斯(Errol Mendes)说﹐渥京政府要实现本国大麻合法化计划﹐先要在国际面对一个长久﹑艰巨的征程。 他说﹐大麻合法化是一些国家努力推进的议程﹐特别在拉丁美洲﹐但美国激烈反对。如果共和党在11月赢得美国大选﹐反对声音会更大。 联邦自由党推行大麻合法化政策﹐意味加拿大必须改变它在3份国际公约的参与程度﹐亦即1961年拟定、1972年修订的《麻醉品单一公约》(Single Convention on Narcotic Drugs)﹔1971年的《精神药物公约》(Convention on Psychotropic Substances)﹔1988年的《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联合国公约》(UN Convention Against Illicit Traffic in Narcotic Drugs and Psychotropic Substances)。 简报说﹕“所有3份公约明定﹐对收藏及生产大麻刑事制裁。 “要检讨收藏及生产大麻合法化程序﹐加拿大有必要查看﹐如何通告国际社会﹐必须采取必要措施﹐修正这些公约的义务。” 专责国际公约事务的部门环球事务部说﹐它会研究一系列大麻合法化问题﹐包括加拿大的国际义务﹐又说此时谈论具体措施﹐未免言之过早。 该份备忘录也说﹐全球的毒品问题是4月联合国大会特别议程的重心。 门德斯说﹐加拿大仍有方法遵守公约﹐但它必须证明﹐推行大麻合法化措施。可减少非法毒品使用。 |